楞严经第七卷开示

时间:2019-07-15 12:08:18 编辑:王博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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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善男子,对于佛顶神咒,无论是读是诵,是抄写或默写,或是佩戴身上,或是珍藏家中,用各种方法来恭敬供养,必定千劫万劫乃至亿劫,都不会生在贫穷下贱的家庭,或者生在不愉快的地方。

此诸众生。纵其自身不作福业。十方如来所有功德。悉与此人。

这些持咒的众生,纵然自己没有修福,但十方如来所有功德,都会回向给他。

由是得于恒河沙阿僧?不可说不可说劫。常与诸佛同生一处。无量功德。如恶叉聚。同处熏修。永无分散。

所以他得到无量无数无法统计的长久时间,常与诸佛同生一处,就能常随佛学,明白诸佛为众生心内诸佛,众生乃诸佛心内众生,心佛及众生,是三无差别。好像恶叉聚之果一样,三果一蒂,不相舍离。和佛同处薰炼修习,永远没有分散离开。

是故能令破戒之人。戒根清净。未得戒者。令其得戒。未精进者。令得精进。无智慧者。令得智慧。不清净者。速得清净。不持斋戒。自成斋戒。

既然持诵神咒有这样多利益,能成就道业,所以能令破戒的人,恢复戒根清净;未得戒的,使他得戒。未精进的,使他精进。无智慧的,使他得到智慧。身心不洁净的,使他速得清净。若因宿业深重,不能持斋与持戒的,但能至诚诵持此咒,日久宿业消除,自能成就斋戒,圆满戒行。

阿难。是善男子持此咒时。设犯禁戒于未受时。持咒之后。众破戒罪。无问轻重。一时销灭。

阿难,这个善男子,在未持咒之前,所犯的一切禁戒,乃属宿罪,现在既能持咒,并发誓不再重犯,则从前所有一切破戒之罪,不论轻和重,都会即时消灭。

纵经饮酒。食啖五辛。种种不净。一切诸佛菩萨金刚天仙鬼神不将为过。

纵然曾经饮酒食肉,和吃五辛:葱、蒜、韭、薤、兴渠等种种不清净之物,现在既能悔过,虔诚持咒,则一切诸佛,菩萨金刚,和天仙鬼神,都会既往不咎而宽恕他的。

设著不净破弊衣服。一行一住悉同清净。纵不作坛。不入道场。亦不行道。诵持此咒。还同入坛行道功德。无有异也。

设使他所穿的是破烂肮脏的衣服,但他的一举一动还全是清净的。纵使他不结坛,不入道场,不依规定行道,只要能真诚持咒,还是等于入坛行道,一样有功德,没有什么不同。

若造五逆无间重罪。及诸比丘比丘尼四弃八弃。诵此咒已。如是重业。犹如猛风吹散沙聚。悉皆灭除。更无毫发。

若曾犯弑父弑母、杀阿罗汉、破和合僧、出佛身血等五逆大罪,应堕无间地狱。以及有比丘犯杀盗淫妄四大根本弃戒,比丘尼犯四根本弃戒外,又犯触――即和有染污的男从以身相接触;入――即和染污心男人,拉手共行,暗室共坐,相语相倚;覆――即掩覆他的罪过;随――即随大僧共衣食,这是四弃八弃,形容极重之罪,永弃佛法海外,不能宽恕忏悔的。但如能知惭悔过及一心持诵神咒,即仗咒力,所有重罪,犹如狂风吹聚沙一样,都会消灭无余,丝毫不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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