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严经白话文卷二

时间:2019-07-16 14:13:40 编辑:徐英林

楞严经楞严经讲解楞严经讲义


阿难,为什么说五蕴原来都是如来自性妙明真如呢?阿难啊!譬如有人用澄明之眼观看晴明的天空,只看到那晴空虚廓,并没有其他任何东西,这时那人不会徒然去转动眼睛。等到瞪视已久,眼有烦劳时,眼才有所动作,于是就会在虚空之中看到摇动的光华,随即就会生出种种摇荡狂乱的妄相。色蕴也是这样产生的。阿难,这种种摇荡光华,既不是从虚空之中生出,也不是从眼睛产生出来的。阿难,如果光华是从虚廓的空中产生,就应当既能出来,又能进去,但是,有光华的出来进去,天空就不会是虚廓的,如果天空不是虚空,自然也就不会有虚妄的光华在那里生起灭去,这就好比已有的阿难躯体不会再容载另一个阿难一样。如果这些光华从眼睛产生出来,就应当既能出来,又能进去。由于光华从眼睛里产生,就应当能够被看见。如果有能看见的东西,这东西被除去时,那光华就应当不在,随即就只看得到眼睛。如果眼睛没有可以看到的东西,那这眼睛是长翳膜,但是,当眼睛又看到光华时,说明这眼睛应当是没有长有翳膜的。如此说来,还说什么晴明虚廓的天空,说什么清明无碍的眼睛呢?所以,色蕴只是虚妄,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,也不是自在自为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手足宴安。百骸调适。忽如忘生。性无违顺。其人无故。以二手掌。于空相摩。于二手中。妄生涩滑冷热诸相。受阴当知亦复如是。阿难。是诸幻触。不从空来。不从掌出。如是阿难。若空来者。既能触掌。何不触身。不应虚空。选择来触。若从掌出。应非待合。又掌出故。合则掌知。离则触入。臂腕骨髓。应亦觉知入时踪迹。必有觉心。知出知入。自有一物身中往来。何待合知。要名为触。是故当知。受阴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,譬如有个人,其手足安好,身体调适,一副安乐长生的样子,没有不顺适的地方,这个人无因无由用两只手掌相互摩擦,两只手掌无端就生出涩、滑、冷、热等感受。受蕴也是这样。阿难啊!这种种虚妄触受,既不是从空无中产生,也不是从手掌中产生。阿难,如果是从空无中产生,既然它能触摸到手掌,为什么就不能触摸到身体,虚空之触并不会去选择其所要触摸的地方。如果是从手掌中产生,用不著两只手掌的摩擦,自然就在手掌上。如果仍然是从手掌上产生,那么,当手掌去触摸到它时手掌就能感受到它,手掌离开后,它就应当重归于手掌,那么,它应当也能进入种种能够触受的地方,譬如像手腕、手臂、骨骼、神经等地方,都应当能够感受到它产生的痕迹。如果这当中一定有能觉知的心,觉知到触受的产生和进入,那就应当有一个东西在身体中往来,为什么非要等到手掌的应合触摸才有触受呢?所以,应当知道,受蕴亦是虚妄,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,也不是自在自为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谈说酢梅。口中水出。思蹋悬崖。足心酸涩。想阴当知。亦复如是。阿难。如是酢说。不从梅生。非从口入。如是阿难。若梅生者。梅合自谈。何待人说。若从口入。自合口闻。何须待耳。若独耳闻。此水何不耳中而出。想蹋悬崖。与说相类。是故当知。想阴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,譬如有人说到梅子时,口中就会淌出口水,有人想到站在悬崖边上,脚底就会抽蓄紧张,想蕴也是这种情形。阿难,说梅子时口中生出酸味,既不是从梅子这里生出来,也不是从口里生出来。阿难,如果讲梅子生出酸味是从梅子里生出,那么,这个梅子自己就会去说,何须要人去说?如果酸味从口里生出来,口自己应当尝得到,何必要用耳朵去听?如果只是耳朵听到的,那口水为什么不从耳朵里淌出来呢?心里想像站在悬崖边上的情形,与口说梅子时的情形,其道理是一样的。所以,应当知道,想蕴也是虚妄,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,也不是自在自为。

阿难。譬如瀑流。波浪相续。前际后际。不相踰越。行阴当知。亦复如是。阿难。如是流性。不因空生。不因水有。亦非水性。非离空水。如是阿难。若因空生。则诸十方无尽虚空。成无尽流。世界自然俱受沦溺。若因水有。则此瀑流性应非水。有所有相。今应现在。若即水性。则澄清时。应非水体。若离空水。空非有外。水外无流。是故当知。行阴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,譬如激流波浪前冲后涌,前浪后浪相继相续,不相逾越,行蕴也是这样的情形。阿难,水流的状态,既不是从空无中产生,也不是从水自身里产生,它既不是水的自然本性,也不是能够离开空无和水自身的。那么,阿难,如果它是从空无中产生,十方世界无涯无际的虚空里,就会涌流著漫无涯际的水流,十方世界自然就会被淹没。如果它是从水自身里产生出来,那这些激流的本性就不会是水,而有它自己的相状,现在就应该能够现示出来。如果它就是水的自然本性,那么,当水平静澄清时,这水就不是水的自身。如果它又是离开空无和水自身而存在的,那么,空无自身之外并不另有东西,水自身之外也没有流水,除此而外还有什么激流呢?所以,应当知道,行蕴亦是虚妄,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,也不是自在自为。

本文链接:楞严经白话文卷二

上一篇:楞严经第几卷最难

下一篇:楞严经第十卷释义

友情链接:

楞严经在线网

© 2018 楞严经在线网 版权所有      浙ICP备15039727号-58     网站地图

经藏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