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严经第二卷详解

时间:2019-07-13 12:04:14 编辑:徐楠韵

楞严经楞严经讲解楞严经讲义


阿难!又若这妙明见精不是和合的话,那么,是不与明和合,不与暗和合,不与通和合,还是不与塞和合?

若非明合。则见与明。性相乖角。如耳与明。了不相触。

如果不和明在一起,那么见性和明相,便成乖背不相立。一属性,一属相,各不相干。好像耳朵和明相,了无关系,不相接触;耳朵是不能分别明暗的。

见且不知明相所在。云何甄明合非合理。彼暗与通。及诸群塞。亦复如是。

见精尚且不知道明相所在的地方,它怎能分别暗与不暗,和合与不和合的道理呢?由此可知暗与通,及诸群塞,亦是一样的。

阿难。汝犹未明一切浮尘。诸幻化相。当处出生。随处灭尽。幻妄称相。其性真为妙觉明体。

阿难!你还未明白所有一切外边浮尘境界,一切幻化相。幻是不实在,化是变化,忽有忽无。看上去如实有,其实都是虚幻的名相。当处出生,依幻而生,也随处灭尽——亦依幻而灭尽,没有实体可得。然而其性则真,都是从常住真心,妙觉明体所生。但由真起妄,由妄就生出见分和相分。

如是乃至五阴六入。从十二处。至十八界。因缘和合。虚妄有生。因缘别离。虚妄名灭。

像这样的道理,乃至五阴、六入、十二处、十八界。

五阴: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,也就是五蕴。

六入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也就是六根。

十二处: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和意根,再加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和法尘。

十八界:六根、六尘,再加上六识。根尘相对便生出六识: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和意识。

这种种色法心法,都是从因缘和合,虚妄而生;因缘不和合,就虚妄而消灭。

心色诸法,唯心所现,所以佛告阿难:“汝身汝心,皆是妙明真心中所现物。”又说:“不知色身,外洎山河虚空大地,咸是妙明真心中物。”俱属依他起性,依他似有,观相实妄,于本无生灭中,妄见生灭。如果执实有,则成遍计所执性。如果能了知依他起性是虚幻的,遍计所执性亦是本来虚妄的,那么当下即是圆成实性了。

本文链接:楞严经第二卷详解

上一篇:楞严经开悟句子有哪些

下一篇:楞严经第十卷全文

友情链接:

楞严经在线网

© 2018 楞严经在线网 版权所有      浙ICP备15039727号-58     网站地图

经藏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