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严经第六卷浅释

时间:2019-07-03 15:17:49 编辑:姚力嫦

楞严经楞严经讲解楞严经讲义


为何有些贼人,竟穿上出家人的衣服,假借我的名义,利用佛教的招牌,四出行骗,造种种恶业,反说这样才是佛法!对真正求道的出家人,不惜毁谤,对受具足戒的比丘则指为小乘道。无量众生,怀疑迷惑,失却信心,随著他造恶业,终于一起堕落无间地狱!

此地狱中,一人亦满,多人亦满,永无出期,故名无间地狱。

若我灭后。其有比丘。发心决定修三摩提。能于如来形像之前。身然一灯。烧一指节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。

若我灭度后,有比丘发菩提心决定愿修正定。他如果能在如来形像之前,把身中肉割开,注满油来点灯,或把手指烧去一节,或在身上燃一炷香。

我说是人无始宿债。一时酬毕。长揖世间。永脱诸漏。虽未即明无上觉路。是人于法已决定心。

我说这个人,就会即时还清无始劫以来的宿债,和永远脱离有漏三界,跳出生死苦海。虽然对于无上觉道还未十分明白,但对于真正佛法,已决定不会退心了。

若不为此舍身微因。纵成无为。必还生人。酬其宿债。如我马麦正等无异。

如果舍不得在身上点灯或燃香的微因,来忏除业障,纵然得到无漏无为,但还要回来人间,偿还人的宿债,好像我在毗兰邑中食马麦之报一样。

兴起行经:昔舍卫国毗兰邑,阿耆达王,请佛及五百比丘至其邑供斋三个月。佛及僧众抵邑后,魔即入宫来惑王,王就忘却供斋之事,邑内又适逢饥荒,无从乞食,幸有马师将马麦一半来供佛及僧。至九十日后,王才醒悟,向佛求忏。舍利弗便问佛是什么因缘?佛说:过去毗婆尸佛时,有王请佛及僧。佛僧食已,为一病比丘带回一份饭菜。经过梵志所居山林,梵志闻香就生妒心说:“秃头沙门应食马麦,何必供与甘饭?”随从五百童子,亦跟著这样附和。当时这位梵志就是现在我身,五百童子,即现在五百罗汉。只因一念妒心,轻骂沙门,使自己受马麦之报。何况杀彼生灵,盗他财物,而不偿还乎?

汝教世人修三摩地。后断偷盗。是名如来先佛世尊。第三决定清净明诲。

你教导世间要修正定的人,一定要断除偷盗,连偷念都没有。这是如来及先佛世尊,第三种不可变更的决定清净明确的教诲。

是故阿难。若不断偷。修禅定者。譬如有人。水灌漏卮。欲求其满。纵经尘劫。终无平复。

所以,阿难啊!若不断除偷盗之心,来修禅定,就好像有人用水灌入一个漏瓶,想要把它装满,纵使经过尘沙劫,都不能装满的。

若诸比丘。衣钵之余。分寸不畜。乞食余分。施饿众生。

假若有诸比丘,除了三衣一钵及卧具之外,其他什么都不私蓄。将乞食所得,剩下的余饭,施给饥饿的众生。

于大集会。合掌礼众。有人捶詈。同于称赞。必使身心。二俱捐舍。身肉骨血。与众生共。

在大集会中,合掌礼拜四众,设使被人捶打辱骂,还要欢喜来领受,同于称赞一样。必定要使到自己的身心,都能捐舍。甚至血、肉、骨、髓都可以分给众生,明白身和心都是无常、无我、苦、空、不净,有什么可惜?能到这样才是断除偷念,成就无偷之心。

不将如来不了义说。回为己解。以误初学。佛印是人得真三昧。

不要将如来所说的不了义法,来回护过失,替自己作解释,还耽误初学的修道者。因为将佛说作为己说,亦犯窃盗。能这样断尽偷念,一念纯真,才可修定,佛就印可这个人,能得到真正三昧。

如我所说。名为佛说。不如此说。即波旬说。

照我这样说,就是佛说。不照我这样说,就是魔王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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